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划于2023年5月27日18:00至5月28日18: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控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发票查验平台)停机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机升级期间,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将暂停服务,纳税人无法办理发票上传、发票勾选、发票用途确认及发票查验等业务。 请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办理业务时间,避开系统暂停服务时段。
特别提示,为保证您在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可以正常开具发票,请您于2023年5月27日18时前在联网状态下至少登录一次税控开票系统。
二、自2023年5月28日起,特定业务类型纳税人(含成品油生产、成品油经销、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企业等)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操作。
三、自2023年5月30日起,非特定业务类型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功能,实现发票数据自动归集,进行发票勾选、用途确认、查询、查验、下载和打印、查看税收政策和发票风险提示,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四、纳税人在使用期间如果有疑问,可下载《纳税人端用票操作指引》(见附件)查看操作方法,也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纳税人端用票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