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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电子税务局发布《V1.0.012版本升级》版本说明
升级时间:2019年9月30日
发布版本:V1.0.012
升级内容:
1.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新增对附报资料《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报送条件的判断。
2. 优化了误收多缴退抵税信息填写页面中“退税银行名称”默认带出第一条,可修改,同时对应的退税银行账号也能带出;信息填写页面中,提退税金类型默认带出“误收退税(费)”,并且可修改。
3. 优化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信息填写页面中的“退税银行名称”默认带出第一条,可修改,同时对应的退税银行账号也能一并带出。
4. 优化了入库减免退抵税信息填写页面中的“退税银行名称”默认带出第一条,可修改,同时对应的退税银行账号也能一并带出。
5. 优化【申报信息查询】老版“房产税申报表”下架,老版“城镇土地税”下架。
6. 【申报信息查询】增加“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生产企业定点直供石脑油、燃料油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消费税 汇总纳税分配表”,“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申报表”。
7. 新增【申报结果查询】“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信息采集表”。
8. 新增【申报信息查询】“2019耕地占用税报表”。
9. 新增【申报信息查询】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2019版”打印功能。
10. 新增【申报信息查询】“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表样。
11. 新增【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下新增“完税证查验”功能。
12. 从2019年10月1日起停用旧版的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功能,启用新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功能,需要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或房产税税源信息(从价、从租)的纳税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进行采集,需要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从价、从租)的纳税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13.从2019年10月1日起停用旧版的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功能,启用新版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9年版)、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2019年版)功能,有扣缴企业所得税业务的纳税人在《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9年版)》模块进行申报,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业务的纳税人在《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2019年版)》模块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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