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子税务局

关于新疆电子税务局发布《V1.0.012版本升级》版本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30

关于新疆电子税务局发布《V1.0.012版本升级》版本说明

 升级时间:2019年9月30日

 发布版本:V1.0.012 

升级内容:

1.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新增对附报资料《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报送条件的判断。

2. 优化了误收多缴退抵税信息填写页面中“退税银行名称”默认带出第一条,可修改,同时对应的退税银行账号也能带出;信息填写页面中,提退税金类型默认带出误收退税(费)并且可修改

3. 优化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信息填写页面中的退税银行名称默认带出第一条,可修改,同时对应的退税银行账号也一并带出

4. 优化了入库减免退抵税信息填写页面中的退税银行名称默认带出第一条,可修改,同时对应的退税银行账号也一并带出

5. 优化【申报信息查询】老版“房产税申报表”下架,老版“城镇土地税”下架。

6. 【申报信息查询】增加“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生产企业定点直供石脑油、燃料油开具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消费税 汇总纳税分配表”,“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申报表”。

7. 新增【申报结果查询】“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信息采集表”。

8. 新增【申报信息查询】2019耕地占用税报表”。

9. 新增【申报信息查询】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2019版”打印功能。

10. 新增【申报信息查询】“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表样。

11. 新增【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下新增“完税证查验”功能。

12. 2019101日起停用旧版的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功能,启用新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功能,需要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或房产税税源信息(从价、从租)的纳税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进行采集,需要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从价、从租)的纳税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13.从2019101日起停用旧版的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功能,启用新版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9年版)、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2019年版)功能,有扣缴企业所得税业务的纳税人在《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9年版)》模块进行申报,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业务的纳税人在《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2019年版)》模块进行申报。

 

 

 

 发布版本:V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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